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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医学伦理委员会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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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教科简讯:

  为保证医院伦理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需要,及《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对医学研究登记备案系统(测试)机构伦理委员会信息上传模块进行测试的通知》中“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备案操作说明”关于伦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了人员调整。根据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2019年10月17日下午,医院在B座1号楼4楼1号会议室召开了“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科教科科长孟淑英主持。孟淑英首先宣读了《本溪市中心医院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本中心院发【2019】72号文件内容,解读了本溪市中心医院伦理委员章程及工作要求。主任委员姜岩书记表示成为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就应发挥委员作用,体现专家委员会治院这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本要求。本委员会涉及到伦理、法律方面专业知识,所有委员均应认真学习,按照职责要求开展伦理工作。同时会上对肿瘤内科、神经内科、心内科三个横向课题进行了伦理项目论证。最终3个项目全票通过伦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