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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心医院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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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本溪市中心医院始终奋战在全市疫情防控和病人救治的第一线,实行全院总动员,誓要打赢这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

  应社会各界的爱心,医院感恩接受社会各界依法合规捐赠的正规渠道、资质齐全的下列防护物资:

  防护物资(耗材)清单:

  医用防护口罩(无气阀)、医用外科口罩、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医用口罩。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损。如有其它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捐赠物资也可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本溪市中心医院。

  项目负责人:李雪松 18941435133

  物资接收人:王晓垚 18941435117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本溪市中心医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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