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本溪市中心医院DSA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溪市中心医院DSA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五月29号到六月23号。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 18641407090
附件1:自主验收评审专家意见
附件2:专家签到表
附件3:验收组签到表
附件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5:自查报告
附件6: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