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本溪市中心医院生育保险审批实行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根据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本医保服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将生育保险就医审批等工作下移到定点医院。我院为方便来院就医的孕产妇生育审批不用往返多地,从2020年6月1日起实行生育保险审批、就诊“一站式”服务。
1.凡享受生育保险门诊计划生育待遇的本溪市职工生育保险(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患者,在我院计划生育门诊可同时完成计划生育审批和检查治疗工作,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
2.凡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待遇的本溪市职工生育保险(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孕妇,可持孕检本、生育指标证、孕妇社保卡、孕妇身份证到我院医保办进行审批(窗口位置待定),审批后即刻享受产前检查待遇,可到产科门诊就诊。
3.凡享受生育保险住院待遇的职工医保生育住院(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住院的孕产妇,可持孕检本、生育指标证、孕妇社保卡、孕妇身份证到我院医保办进行审批(窗口位置待定),审批后在我院生育保险住院待遇即刻开通。
4.如有政策变化,本溪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溪市中心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