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

关注微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院信息 >>医院公告

医院公告

【最新规定】所有来院人员均需扫码填写“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

来源:本溪市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1-08-08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1.jpg

  根据辽宁省卫健委及市卫健委的要求,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需进行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本溪市中心医院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门急诊、住院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现告知如下:

2.jpg

  一、门急诊管理

  1.即日起,所有来院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除扫描大数据行程码外,均须扫码关注“本溪市中心医院微信服务号”,按步骤如实填写“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显示绿码,方可进入医院;显示红码,请及时联系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进行下一步处理,对故意隐瞒行踪或相关症状造成后果将负法律责任。

  第一步:关注本溪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

3.jpg

点击下方链接也可进入微信公众号

未标题-1.jpg

  第二步:点击右下方“医疗服务”模块里的“掌上医院”。

4.jpg

  第三步:进入“互联网医院”界面点击“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

5.jpg

  第四步:进入此界面,按步骤完善个人信息。

6.jpg

  第五步:完成风险排查内容填写,最后生成绿码。

7.jpg

  2.所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均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患者必须在发热门诊留观,等待核酸检测回报阴性后,方可到其他科室就诊或离院。

  3.来自重点管控地区、隔离点患者,无论有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皆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4.来自重点关注地区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5.门诊手术、有创检查,腔镜中心、喉镜室、肺功能室就诊的患者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诊。

8.jpg

  二、住院管理

  1.住院病区禁止探视。

  2.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

  3.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入出住院楼所有人员必须审核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大数据扫码、手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如下:

  (1)新入院患者及家属:需携带入院通知书、核酸阴性结果。

  (2)住院患者外出检查或会诊:身着患者服,佩戴完整腕带。

  (3)陪护人员:出示与本人身份证相符的电子陪护卡或纸质版陪护卡。

  (4)儿科门诊患者:家长需提供身份证和大数据行程码。

  (5)其他特殊事宜,请听从导诊护士意见沟通协调解决。

  本溪市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