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2023年本溪市中心医院关于招聘120急救医师的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溪市中心医院计划公开招聘120急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120急救医师
招聘数量:10人
人员性质:合同制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证书要求:毕业证、医师资格证
招聘专业:临床医学
薪资待遇: 月薪一万元,并缴纳六险一金。
对于特别优秀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电脑端网络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电脑端登录本溪市中心医院网络报名系统平台报名
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0162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8:00至9月25日12:00
(三)报名资格审查
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如出现纠纷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将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后续的笔试、面试考核。
(四)考核方式
本科及以下学历考生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或官网、微信群通知为准。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体检
在进入试用期前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递补。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指导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本溪市中心医院纪委的监督。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薪资待遇:提供本地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完善的福利待遇,合同制员工比照编制内享受同工同酬。
(二)安家费:毕业2年之内且首次入职我院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人;硕士研究生安家费7.2万/人。
(三)租房补贴:对首次入职我院的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三年的租房补贴。硕、博士研究生租房补贴1万/年;本科生(学士)租房补贴5000元/年。
享受安家费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租房补贴待遇。安家费及租房补助待遇需在试用期考核中达到相应考核等次后方可享受。
(四)福利待遇:除缴纳六险一金外,还提供医责险、医疗互助保险、女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最高额度的补充医疗保险。
(五)入选我院科研人才层次,研究生拔尖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本科生入选青年创新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
(六)新招入的硕、博士研究生签订就业合同后优先入编。
(七)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不包括安家费及租房补助),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提供带薪培训、带薪休假、节日礼金,免费体检等各项补贴福利,同时对继续攻读硕博人员给予经费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自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微信)畅通,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对于递补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院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三)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须同我院签订三方协议并缴纳入职保证金,入职保证金在正式入职半年后予以返还。新入职员工须在我院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否则需缴纳违约金,同时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报考硕、博研究生。
(四)本次招聘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五)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由我院自主认定;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六)本次招聘不接受本市事业单位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名。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本溪市中心医院。
咨询电话
024-42890522;024-42225099